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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黄自富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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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律所:安徽大雷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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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生活中离婚夫妻往往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争取离婚财产,今天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离婚财产分割问题,欢迎阅读。
关于财产问题:在财产分割上,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:工资、奖金、生产、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,离婚时一般是均分的。如果一方有过错,如家暴,外遇等,可以要求少分婚后取得的财产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规定:
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,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。
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,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,应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,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,一方生活困难,另一方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帮助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。
以上就是“如何争取离婚财产”全部内容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,谢谢阅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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